我校学生与大学生同场学习

发布单位:无来源    发布时间:2016-12-25  

我校学生与大学生同场学习
12月4日下午,暨南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中学部参与了由省委依法治省办、省普法办、省司法厅、省教育厅、团省委联合开展的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12·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,此次活动在暨南大学(石牌校区)大礼堂举行。参与此次活动的还有中山大学、华南理工大学、暨南大学、华南师范大学、广东司法警官学院、南方医科大学、星海音乐学院、广州美术学院、广东工业大学、广东药科大学等高校学生,我校是全省唯一一所以中学生代表参与了本次学法活动。
省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林少春出席活动并讲话,会上指出今天是我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,同时也是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。今天的活动既是一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的动员部署会,同时也是一堂生动活泼的法治教育课。
会场上,我校代表学生积极参与了会场的互动问答,受到了会场的主持人,评论员的一致好评,令在场的大学生们佩服
 
林少春就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提出三点意见:
1、要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的法治意识
2、要创新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方式
3、要突出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
 
 
(现场的辩论环节)
 
(聆听法制讲座)